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论述和省、市纪委监委相关工作部署要求,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延川县纪委监委制定了《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的安排意见》,第一时间公布了各个领域专项整治受理群众监督举报和反映问题方式,会同15个牵头部门单位,扎实开展教育、医疗、住房等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截至目前,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25起,处理29人,党纪政务处分29人。
1.着力解决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救助政策落实不到位、时效性不强问题,着力解决殡葬服务管理运营问题。县民政局对全县6517户16091人城乡低保对象进行全面核查,清退不符合条件农村低保对象84户197人、城镇低保对象146户362人,将1名符合集中供养意愿对象安排入住社会福利中心。对全县385户疑似救急难对象进行核实,为符合条件的237户及时发放救助金115.6万元。截至目前,为全县符合救助条件的949户1675人发放临时救助金共计170.57万元。同时对县殡仪馆进行了全面检查,针对存在问题限期整改,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行业管理。
2.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套保或挪用贪占各类社会保障资金的违法行为,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每一份“养老钱”、“保命钱”。县人社局成立工作专班,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进行全面排查。县城乡居民养老经办中心排查出疑似死亡2973人,暂停发放144人,系统中终止注销2141人,追回资金共计45.46万元。县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对全县2368名退休人员生活状态进行全面验证,为8名已死亡人员亲属办理了抚恤金、丧葬费等相关手续,收回多领养老金11068.9元。县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经办中心查处违规参保对象6人,收缴资金68.9万元,排查出服刑人员2人,收回资金1.16万元。
3.着力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乱象,中小学教师在校外辅导班有偿代课以及教育工作者利用稀缺教育资源以教牟利等问题。县教育局对全县42所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全面排查整顿,关停24所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对18所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进行规范整顿,关停1所,正在整改6所,复课11所。
4.着力解决涉企乱收费、乱摊派、乱检查、乱罚款的问题,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涉及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问题。截至目前,在转供电专项检查中,摸排核查转供电主体单位29家,涉及退费转供电主体单位18家,终端用户524户,通过现金转账、电费返还、物业费抵扣等形式完成退费金额55.6579万元。
5.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审批部门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财物、放松监管审批行为,着力解决医疗机构在诱导消费药品耗材、欺诈骗保、索要收受红包、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检查等群众看病就医相关问题。县医保局牵头成立了由公安、卫健、财政等部门组成的联合工作组,开展了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查处诱导住院3起、挂床住院5起,不规范诊疗12起、过度检查11起、超量开药4起、零售药店串换药品12种、销售生活用品等违法违规项目,涉及金额32650元,对查出的问题责令相关医药机构限期进行整改。
通过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有效解决了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专项整治取得了阶段性工作成果。今后,延川县纪委监委将会同专项整治各牵头单位,常态化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以优良作风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