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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川县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 “八个严禁”
时间:2021/09/09  来源:   点击:

为坚决纠治“吃空饷”“空中飞人”不正之风,严肃查处包庇纵容“吃空饷”行为的“保护伞”“关系网”“利益链”,推动进一步堵塞漏洞、完善制度,形成源头防治的机制,延川县制定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八个严禁”:


1.严禁在排查整治工作中对“吃空饷”问题故意隐瞒漏报、弄虚作假;

2.严禁单位或个人突击补充完善请假手续或制造虚假在岗证明、工作安排等工作痕迹;

3.严禁在“吃空饷”人员工资福利扣减、上缴工作中打折扣、搞变通,随意缩减金额数目;

4.严禁单位或系统违规制定工作人员管理规定或办法;

5.严禁用假病历、假病情或虚假医学诊断证明欺瞒组织;

6.严禁在处理“吃空饷”人员时,优亲厚友、厚此薄彼;

7.严禁各单位违反《延川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办法》,随意履行请销假审批权限;

8.严禁不按规定程序抽调干部。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对全县财政供养人员在岗情况进行监督、举报,县纪委监委将对举报者相关信息严格保密,凡是群众举报的“吃空饷”线索,不论实名还是匿名,县纪委监委都将一件一件核查、一件一件落实。举报方式如下:

来电举报:12388或0911—8117226

来信举报:延川县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717200)

来访举报:延川县纪委监委群众来访接待室(延川县政府综合楼1楼111室)

 网络举报:

http://shaaxi.12388.gov.cn/yanan/yanch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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