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纪发〔2020〕69号
关于在全县开展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
活动的通知
各镇街(社管中心)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省纪委四次、市县纪委五次全会工作部署和要求,深入开展赵正永案、冯振东案、祁玉江案以案促改,坚持不懈用延安精神滋养初心、淬炼灵魂、净化政治生态,不断深化纪律教育,助力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按照市纪委《关于在全市开展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延纪发〔2020〕49号)要求,现就在全县开展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全县开展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以“守初心、践使命、严纪律、勇担当”为主题,以赵正永、冯振东、祁玉江对等反面典型和党的十九大以来省市县查处的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为镜鉴,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深入开展纪律教育,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增强纪法敬畏,严守纪律规矩,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勇立时代潮头,主动担当作为,为全县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二、参加对象
全县党员、干部及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
三、时间安排
2020年8月1日——2020年8月31日
四、主要内容
(一)围绕党性宗旨教育,以“话廉洁、守初心”为主题开展一次专题研讨。各镇街、各部门党组织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结合以案促改要求,认真组织学习《陕西省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矿产开发、土地利用事项的规定》,以“话廉洁、守初心”为主题开展一次专题研讨,观看市纪委“初心”课堂政论片,追寻初心原点、探讨初心内涵、检视廉洁风险、增强廉洁意识。各镇街、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和自身岗位职责,突出问题导向,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交流思想、查摆问题、剖析原因、校准方向,做到触及灵魂、谈深谈透,真该实改、改出成效。
(二)围绕革命传统教育,以“倡廉洁、践使命”为主题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各镇街、各部门党组织要充分利用我县梁家河党员领导干部担当课堂教育基地、红军东征纪念馆、永坪红色产业园等教育教学资源,按照就近便利原则,分期分批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以“倡廉洁、践使命”为主题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实地参观学习,把历史转化为教材,把现场转化为课堂,回顾共产党人近百年来勇担使命的光荣历程、艰苦卓绝的奋斗精神和清正廉洁的优良作风,在革命精神洗礼中筑牢信仰之基,在红色文化滋养中补足精神之钙,在使命责任接力中传承清廉之风。
(三)围绕党规党纪教育,以“知廉洁、严纪律”为主题开展一次党纪法规知识测试。“陕西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将开通“全省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党纪法规知识测试”通道,各镇街、各部门党组织要广泛动员、认真组织党员、干部进入“练习”和“考试”两个模块开展知识测试(学习考察篇目附后),题型全部为不定项选择题,要确保教育对象全员参与,知识测试全面覆盖,以考促学、以考促廉,引导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测试结束后,将成绩单报同级纪检监察组织备案。
(四)围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以“践廉洁、勇担当”为主题开展一次正反面典型教育。各镇街、各部门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陕西历史名人的廉洁故事、抗疫英雄和时代楷模谷文昌、杨善洲、张富清、黄文秀等优秀党员干部的先进事迹,以正面典型为“镜”开展一次示范教育,激励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从中汲取力量,找到差距,增强清正廉洁做表率、干事创业敢作为、攻坚克难勇担当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做深做细做实以案促改工作,利用《工程建设和矿产资源开发领域违纪违法案例警示录》《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严重违纪违法干部忏悔录选编》和警示教育巡展等反面典型为“戒”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引以为戒、自警自醒,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整改一片、规范一方”的效果。
(五)围绕严明政治纪律和规矩,开展一次全县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和对党绝对忠诚意识现场教育活动。各镇街、各部门党组织要以赵正永案、冯振东案、祁玉江案严重违纪违法案暴露出的对党不忠臣、不老实,做“两面人”,对国之大者不知敬畏等严重政治问题为反面典型,重点通过市纪委在杨家岭七大旧址开设的“忠诚”课堂开展一次现场教学,使全县党员、干部深刻理解“四个意识”和忠诚意识的新时代内涵,引导教育党员、干部在政治、思想和行动上自觉做到“两个维护”,推动“两个维护”入脑入心、融入血脉,确保以案促改取得实效。
(六)围绕建设醇厚家风,开展一次“延川家风馆”观展活动。各镇街、各部门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一次“延川家风馆” 观展活动(地点:县城银峰楼对面一楼,联系人:樊立伟13289632078,观展时间:周一至周五由各单位自行确定),围绕展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风的重要论述、古代名人名言、古代经典家风故事、老一辈革命家风故事、各级最美家庭、延川孝道村六大板块内容,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廉洁用权,营造“家风正、社稷兴”的良好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把开展纪律教育宣传月活动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要内容之一,认真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安排部署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好职责范围内的责任,确保全县纪律教育宣传月活动收到实效。
(二)抓好工作融合。各镇街、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把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与赵正永案、冯振东案、祁玉江案以案促改工作结合起来,与作风整治年活动结合起来,与“四个查一查”、“四个专项工作”结合起来,与本部门本单位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做到统筹兼顾、整体推进、相互促进、深度融合。
(三)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发挥县融媒体中心和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媒介的影响力,加强对开展纪律教育的宣传报道。各镇街、各部门必须向县纪委宣传部报送1篇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信息,县纪委将在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及时宣传,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四)强化督导检查。各镇街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全力协助所在党委抓好宣传月工作,要组织人员对各镇街、各部门开展纪律教育的情况,重点是对“六个一”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对搞形式、走过场的,严肃追责问责。
各镇街、各部门请于8月25日前将开展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情况报送县纪委宣传部。
联系人:刘伟
电 话:13409117110
附: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党纪法规知识测试考察篇目
中共延川县纪委
2020年7月30日
附件:
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
党纪法规知识测试考察篇目
一、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要求
1.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8年1月11日)
2.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9年1月11日)
3.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20年1月13日)
二、党内法规
4.《中国共产党章程》(2017年10月24日)
5.《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2015年10月18日)
6.《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8年10月1日)
7.《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2016年10月27日)
8.《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2016年10月27日)
9.《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2019年9月1日)
10.《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2017年7月1日)
11.《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2019年1月31日)
三、有关廉洁从政的法规和文件
12.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2019年3月17日)
13.《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2012年12月4日)
14.《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2017年2月8日)
15.《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2015年7月19日)
四、有关处分的法律
16.《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2020年7月1日)
五、涉及廉政勤政方面的法律
17.《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2018年3月20日)
中共党员考察篇目为一至五项,非中共党员考察篇目为一、三、四、五项。

中共延川县纪委办公室 2020年7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