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重要批示精神及省市县要求,延川县纪委监委严明纪律要求,扎实推进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歼灭战,确保全县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开通疫情防控工作检举举报电话,全面受理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违纪违法问题线索。
一、受理范围
1.
在贯彻落实各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时,不服从组织安排和统一调度,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自行其是等问题
;
2.
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弄虚作假,瞒报、谎报、漏报、迟报、错报疫情防控信息;
3.
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擅离职守、推诿扯皮、消极应付,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
等问题;
4.
落实防疫措施简单化、“一刀切”、“层层加码”,增加基层一线负担,搞“填表抗疫”、应景作秀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
5.
贪污挤占、截留挪用疫情防控物资,或在调配使用过程中虚报冒领、优亲厚友、挥霍浪费
等问题;
6.
漠视纪律规矩,耍特权、搞特殊,不配合防疫检测、排查、登记,妨碍扰乱防控秩序,为亲属等利害关系人逃避管控提供帮助
;
7.
隐瞒个人及家庭成员旅居史、接触史、身体状况等涉疫相关情况,不按规定隔离和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8.
编造、传播谣言和小道消息,散布未经官方证实的疫情信息,发表有关疫情不当言论
;
9.
在疫情防控期间违规组织或参加各类聚餐、聚会等聚集性活动,或未经审批报备擅自往返中高风险地区;
10.
哄抢、囤积防疫物资,哄抬物价、谋取私利、借机敛财,扰乱市场秩序,干扰正常经营
。
网络举报:http://shaanxi.12388. gov.
cn/yanan/yanchuan/
来信举报:
延川县纪委监委信访室111室。(邮编:717200)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如实反映,积极提供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县纪委监委将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对在疫情期间顶风违纪、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县纪委监委将第一时间受理,严格依规依纪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