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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川县纪委监委驻法院纪检监察组与县法院党组建立会商机制工作会议召开
时间:2021/01/29  来源:   点击:

1月28日,延川县纪委监委驻法院纪检监察组与县法院党组建立会商机制工作会议召开,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李平出席会议并讲话。县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张磊主持会议,全体党组成员、驻法院纪检监察组干部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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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梁福军通报了县纪委监委2020年度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驻法院纪检监察组通报了派驻监督工作情况,宣读了《关于建立驻县法院纪检监察组与县法院党组定期会商机制的实施意见(讨论稿)》,县法院党组成员围绕落实“一岗双责”和会商机制实施意见进行了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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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平指出            

           


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化标本兼治,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发展,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从严治党引向深入,实现党内政治生态根本好转,开创了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习近平在中央纪委十九届五中全会讲话中指出,要坚决整治政法战线违纪违法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探索建立定期沟通会商机制,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实践,也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要充分认识建立定期会商机制的重要意义,健全落实会商机制,推进派驻监督和落实主体责任融合贯通,切实提升党风廉政建设质效。


李平强调            

           


认清形势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要求上来,深刻认识县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和鲜明立场,坚守政治立场,切实提高政治领悟力、政治判断力、政治执行力,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明确职责定位,正确认识派驻机构与驻在单位党组(党委)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是纪委监委监督全覆盖的重要方式,派驻机构要充分发挥“探头”作用,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切实增强“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要加强沟通会商,定期通报重要情况、及时移交案源线索、开展廉政教育等工作,加强协作配合,凝聚工作合力,提升工作质效,努力形成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有效机制,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会后,李平还对县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检查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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