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战略性成果。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讲话中强调,对政法系统腐败严惩不贷,要坚决整治政法战线违纪违法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检察系统要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秉公执法、规范用权、担当尽责,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切实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探索建立定期沟通会商机制,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实践,也是落实中央关于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的重要举措,要充分认识建立定期会商机制的重要意义,健全落实会商机制,推进派驻监督和落实主体责任融合贯通。要认清形势任务,深刻认识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和鲜明立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部署要求,完善党内监督体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要明确职责定位,准确把握派驻机构与驻在单位党组(党委)关系,派驻机构要推动驻在单位党组(党委)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驻在单位党组(党委)要创造条件,积极支持派驻机构依规依纪依法履行监督责任,自觉接受监督,形成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同向发力、互相促进的工作格局。要认真落实中央有关协作配合机制,加强同纪委监委机关的协作,做到纪法、法法衔接,共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会上,通报了县纪委监委2020年度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和派驻监督工作情况,宣读了《关于建立驻县法院纪检监察组与县检察院党组定期会商机制的实施意见(讨论稿)》,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围绕落实“一岗双责”和会商机制实施意见进行了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