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川县纪委监委通报3起党员公职人员酒后驾驶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为
进一步严
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遵纪守法,安全文明驾驶,有效遏制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现将县纪委监委近期查处的3起党员公职人员酒后驾驶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延水关镇郝家千村党员郝向东酒后驾驶的问题。2018年5月,郝向东饮酒后阻挡车辆被延水关镇纪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20年5月14日21时30分,其又饮酒后驾驶三轮摩托车被延川县交警大队延水关中队民警查获并处理。2020年12月7日,郝向东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2.延川县流动办干部郝延清酒后驾驶的问题。2020年7月24日21时15分,郝延清饮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被延安市交警大队交叉检查民警查获并处理。2020年12月7日,郝延清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
3.贾家坪镇石窑村党员高强花酒后驾驶的问题。2020年11月8日16时55分,高强花饮酒后驾驶小轿车被延川县交警大队永坪中队民警查获并处理。2021年2月5日高强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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