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强化警示教育,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大禹街道办都家河行政村党员张小军违规使用扶贫贷款的问题。2017年12月,张小军以贫困户的名义在县城关信用社贷取发展产业小额贷款20000元。贷款发放后用于购买农用三轮车。2020年6月11日,张小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贾家坪镇高家千行政村党支部书记高维生违规向他人承包扶贫项目建设的牛棚问题。2019年2月,高维生在未召开村民会议及征求村民意见的情况下,私自将该牛棚以每年700元的低价承包给他人,导致扶贫项目带贫效果不佳。2020年6月15日,高维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文安驿镇驼家岔行政村扶贫互助资金协会原会长许风祥违规办理放贷业务的问题。2011年,许风祥未严格按照驼家岔村《互助资金协会章程》规定办理放贷业务,违反五户联保的风险机制,仅由村民王有强一人担保违规向村民高玉春放贷5000元,后担保人王有强去世,高玉春本人无还款能力致使该扶贫贷款无法收回。许风祥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6月15日,许风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