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川县2021年纳入“一卡通”管理的中省市县 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项目政策公示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补贴对象范围 |
补贴标准 |
业务主管部门 |
1 |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
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 |
50元/亩/年 |
县农业农村局 |
2 |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 |
县域内从事农业生产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机者) |
定额补贴 |
3 |
深松整地 |
土地深松作业整治 |
22元/亩 |
4 |
一次性种粮补贴 |
种植粮食的农户 |
10元/亩 |
4 |
水库移民后扶直补资金 |
大中型水库安置区移民 |
600元/人/年 |
县水务局 |
5 |
村干部补贴 |
现任村干部 |
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的补贴为每月2000—2300元,“一肩挑”的为每月2500—3000元。其他村干部补贴标准原则上为村党支部书记的40%—60%,可以合理拉开差距,具体由各县(市、区)自定。交叉任职的村干部补贴标准就高执行。 |
县委组织部 |
6 |
新一轮退耕还林补贴 |
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的农户 |
还林1200元/亩(五年内分三次发放,第一年500元,第三年300元,第五年400元);还草850元/亩(三年内分两次发放,第一年450元,第三年400元)。 |
县自然资源局 |
7 |
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贴 |
退耕农户 |
90元/亩/年 |
8 |
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 |
履行国家公益林管护责任的集体和个人 |
14元/亩/年 |
9 |
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工资 |
建档立卡贫困户 |
10000元/人/年 |
10 |
天保工程集体护林员工资 |
建档立卡贫困户 |
2000元/人/季度 |
11 |
城市低保对象补助 |
低保对象 |
低保金分ABC档,A档每人每月485元,B档每人每月425元,C档每人每月385元;四类对象增发分类施保金,70周岁以上老年人、未成年人每人每月183元,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每人每月305元;每户每月5元电价补贴。 |
县民政局 |
12 |
农村低保对象补助 |
低保对象 |
A档450元、B档400元、C档350元,四类对象增发分类施保金,70周岁以上老人、未成年人135元,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225元。 |
13 |
城市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补助 |
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 |
城市特困793元/人/月,5元/人/月电价补贴。全自理护理费每人每月180元,半护理270元,全护理440元。 |
14 |
农村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补助 |
农村特困585元/人/月,5元/人/月电价补贴,全自理护理费每人每月180元,半护理270元,全护理440元。 |
15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
困难残疾人 |
18周岁以下100元/人/月,18周岁以上60元/人/月(最低限定标准),具体标准由各市县自行确定。 |
16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
重度残疾人 |
一级残疾人120元/人/月,二级残疾人80元/人/月(最低限定标准),具体标准由各市县自行确定。 |
17 |
分散供养的孤儿基本生活补贴 |
分散供养的孤儿 |
社会散居孤儿1000元/人/月,大学生孤儿1400元/人/月。 |
18 |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 |
父母双方不能完全履行抚养和监护责任的儿童 |
按照不低于福利机构孤儿养育标准的50%(每人每月700元)发放生活补贴,对其中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在分类保障的基础上,采取补差的办法落实生活补贴。 |
19 |
农村危房改造 |
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其他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群体 |
分类指导标准:修缮加固户均1.5万元,危房改造户均不低于2万元;市县根据分类指导标准,进一步细化分类补助标准。 |
县住建局 |
20 |
美丽乡村建设 |
自愿实施砖铺入户道路的农户 |
36元/㎡ |
关庄镇政府 |
21 |
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 |
一、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 |
一级 |
因战 |
96970 |
元/人/年 |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因公 |
93910 |
因病 |
90830 |
二级 |
因战 |
87750 |
因公 |
83140 |
因病 |
80030 |
三级 |
因战 |
77000 |
因公 |
72360 |
因病 |
67770 |
四级 |
因战 |
63110 |
因公 |
56970 |
因病 |
52350 |
五级 |
因战 |
49290 |
因公 |
43100 |
因病 |
40030 |
六级 |
因战 |
38510 |
因公 |
36440 |
因病 |
30780 |
七级 |
因战 |
29270 |
因公 |
26200 |
八级 |
因战 |
18480 |
因公 |
16920 |
九级 |
因战 |
15350 |
因公 |
12330 |
十级 |
因战 |
10780 |
因公 |
9220 |
二、三属定期抚恤金 |
烈属 |
30780 |
因公牺牲军人遗属 |
26440 |
病故军人遗属 |
24870 |
三、三红生活补助 |
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 |
67240 |
红军失散人员 |
30340 |
四、在乡复员军人生活补助 |
抗日战争时期入伍 |
≥1620 |
元/人/月 |
其他时期入伍 |
≥1560 |
五、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
每人每月不低于650元,不高于十级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 |
六、两参人员生活补助 |
700 |
七、烈士子女生活补助 |
1080 |
八、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生活补助 |
68.15 |
元/月/每服役一年 |
九、建国前老党员生活补助 |
1937.7.6前入党 |
820 |
元/人/月 |
1937.7.7——1945.9.2入党 |
760 |
1945.9.3——1949.9.30入党 |
680 |
22 |
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 |
凡具有陕西省户籍,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
1、对70-79周岁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50元生活保健补贴,所需资金由省财政负担30%,各设区市和县(市、区)财政共同负担70%; |
县卫健局 |
2、对80-89周岁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生活保健补贴,所需资金由省财政负担20%,各设区市和县(市、区)财政共同负担80%; |
3、对90-99周岁及100周岁以上(含100周岁)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200元、300元生活保健补贴,所需资金全部由省财政负担。 |
23 |
残疾人专职委员补贴 |
村残协残疾人专职委员补贴、镇街残疾人专职委员补贴 |
村级专职委员省级补贴每人每月120元、市级补贴每人每月40元、镇街社区专职委员每人每月120元,市级补贴专职委员100元。 |
县残联 |
24 |
残疾人自主创业补助 |
符合补助条件的自主创业残疾人 |
每人5000元 |
25 |
残疾人公益性岗位补贴 |
符合补贴条件的公益性岗位就业残疾人 |
平均每人3120元 |
26 |
贫困残疾阳光增收扶贫项目 |
建档立卡残疾人贫困户 |
5000元/户/年 |
27 |
精神病患者服药补贴 |
精神病人 |
500元/户/年 |
28 |
残疾人两项补贴 |
持残疾证一级、二级、三级、享受低保的四级残疾人,以及重度病人护理 |
生活补贴成人60元/人/月、儿童100元/人/月;护理补贴120元/人/月、80元/人/月。 |
29 |
城镇居民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 |
无房无车的城市低保、五保户 |
每人14平米*5元 |
县住建局 |
30 |
移民搬迁旧宅基地腾退奖补资金 |
农村旧宅基地“一户一宅、占新腾旧”有关要求,按照“腾空、收回、拆旧、复垦”的步骤要求 |
废弃窑洞500元/孔;土窑洞2500元/孔;土木结构瓦房2500元/间;接口砖、石窑3000元/孔;片石石窑3500元/孔;砖木结构瓦房4000元/间;砖、石窑(块石)6000元/孔等 |
县移民办 |
31 |
财政扶贫“雨露计划” |
建档立卡贫困中职、高职、大学生 |
3000元/人 |
县乡村振兴局 |
32 |
国家助学金补助 |
在校贫困学生 |
特困1250元/每学期/人,贫困750元/学期/人 |
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
33 |
中高职、高中助学补助 |
当年录取的建档立卡贫困中职、高中学生 |
3000元/年/人 |
34 |
大学生资助 |
当年录取的建档立卡贫困大学生、因家庭重大疾病的贫困大学生 |
2000元/年/人 |
35 |
扶贫公益性岗位特岗补贴 |
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并在公益岗位从事服务 |
500元/月 |
县人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