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延川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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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延川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时间:2019/10/28  来源:   点击: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 负责组织、协调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以及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问题的工作。

3. 负责检查、处理全县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党纪和国家法律、法令的重要或复杂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检举、控告和申诉,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的合法权益。

4. 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性党风党纪、廉政勤政方面的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对党员干部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5. 负责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表彰抓党风党纪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6. 主管全县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国家政策和法律规定、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省、市、县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执行情况。

7. 负责调查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镇政府及其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作出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8. 承办市纪委、监察委和县委交代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单位内设13个科室:办公室、宣传部、组织部、干部监督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管室、审理室、案件一室、案件二室、案件三室、案件四室、信息中心。派出机构7个:党群纪工委、行政纪工委、政法纪工委、农业纪工委、教育纪工委、卫生纪工委、经发纪工委。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在中共延安市纪委和延川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续正风肃纪,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认真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纪检队伍政治立场更加坚定。县纪委常委会和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以创建模范机关活动为载体,持续深入地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了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全面系统研读了党章和党纪法规,以学启思,以思推践,以践促悟,以悟锤坚,使纪检干部队伍忠诚履职、勇于担当的意志进一步增强。纪委监委班子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常委委员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形成了科学分工、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促进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断优化。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659人次,占74.71%;第二种形态处理197人次,占22.33%;第三种形态处理25人次,占2.83%;第四种形态处理1人次,占0.13%

(二)制定清单,夯实责任,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进一步落实。协助县委常委会制定了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为各镇街党委、县直系统党委研究制定了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同时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县、镇两级纪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在推进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中,坚持把监督作为第一职责,以“两个维护”为首要政治任务,紧紧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强化了检查监督和执纪监督。并推行了纪委常委、监委员包抓镇街党委和部门党委制度,明确划分了各纪检监察室和各派驻机构的监督管辖区域、对象,实行了各镇街纪委书记、各纪工委书记定期向县纪委常委会报告制度。不断强化了镇街党委、部门党委主体责任,有效夯实了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监督责任,使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一系列重大决策得到了贯彻落实

(三)以案警示,以考促教,廉政教育宣传工作开展的有声有色。组织全县1100余名党员领导干部观看了《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一抓到底正风纪》、《贪与悔》等专题警示教育片,受教育面占党员领导干部的85%。通过坚持廉政法规考试和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对调整、提拔干部和后备干部加强了廉政教育,参加考试干部人数达237人,接受谈话廉政教育人数达530人次,有3名拟提拔干部因廉政知识考试不过关被暂缓提拔。通过加大通报、曝光频次,强化了警示教育力度,全年公开通报和曝光违反八项规定、侵害群众利益等典型案例3030人。在开展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中,以冯新柱违纪违法事实为反面典型深入开展了警示教育。同时,通过延川纪检监察微信平台发布廉政建设宣传稿件107篇,在中省市媒体刊发宣传稿件129篇,县纪委主要领导撰写的《探究推进农村基层“三不”机制建设,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调研报告荣获2018年全省纪检监察系统优秀调研报告二等奖。

(四)多措并举,明察暗访,党风政风专项治理工作效果明显。在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和开展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扶贫领域作风腐败问题、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破坏营商环境问题及扫黑除恶等专项整治中,县镇两级纪检组织及时出台《实施办法》和《治理方案》,紧盯关键人物、重要岗位、时间节点,高度关注新情况、新动向,采取反复查、交叉查和随时暗访的方法,扎实开展了党风政风专项治理工作。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4件,群众身边腐败问题232件,扶贫领域腐败问题186件,破坏生态环境20件,破坏营商环境15件,扫黑除恶10件,推动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实现了明显好转。

(五)常专结合,上下联动,巡察利剑作用充分发挥。调配骨干力量,对14个部门进行了常规巡察,对农村换届纪律进行了专项巡察。市县上下联动巡察,开展了脱贫攻坚专项巡察。通过巡察发现各类问题线索累计185条,其中扶贫领域122条,县纪委约谈91人,立案调查5起,给予党政纪处分6人。                 

(六)严格监督执纪,加强审查调查,反腐败斗争保持高压态势。坚持以“三大”攻坚战为重点,共处置问题线索862件,同比增长23.6%。其中,初核847件,谈话函询1件,了结657件,立案209件,结案209件。处分处置人数222人,其中,党纪处分207人,政务处分17人,双重处分2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

(七)扎实推进监察体制改革,监察治理效能明显增强。2018125日延川县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监察委员会组建中,从县检察院划转至县监委会编制5名,实际转隶5名工作人员,新设立了第五、第六纪检监察室,完善了机构设置,明确了监察职责,健全了监察机制。依据《监察法》规范确定了延川县监察委员会的监督管辖和监察对象,使监察监督对象由3107人扩大到7520人,增加了142.03%

(八)自我净化,刀刃向内,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实现从严向实。按照“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以《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规范》和纪检干部“十条禁令”为标准,每季度开展一次自检活动,切实增强了自我净化能力。对纪检干部的违纪违规行为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抓早抓小、动辄则咎。采取提醒警示、调整换岗、纪律处分、清理门户等多种方法,做到了刀刃向内。全年对纪检监察干部提醒谈话23人次,诫勉谈话8人次,调整换岗3人,纪律处分2人,实现了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有效监督。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预算由延川县纪检委本级单位构成。

序号

单位名称

1

延川县纪检委本级(机关)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83人,其中行政编制62人、事业编制21人;实有人员94人,其中行政77人、事业17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 2018年度本部门收入总计1238.95元,较上年度增加了229.13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2018年度本部门支出总计1238.95元,较上年度增加了229.13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对应的经费支出增加。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收入1238.95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38.20元;年初结转结余资金0.75元。

 

 

 

 

 

 

2. 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支出1238.95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52.51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6.44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38.20元,较上年度增加了229.13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增加所需经费增加,年初预算增加了财政拨款收入。

2018年度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1052.51元,较上年度增加了65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对应的经费支出增加。

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38.95元,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52.5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6.44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32.95元,其中:人员经费907.85万元;公用经费125.11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0.45万元,较上年增加25.71万元,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本部门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支出,较上年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9.84万元, 较上年增加25.10万元,原因为本年度外出工作量加大,车辆出勤次数增多,车辆增加。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公务接待2批次,25人次,支出0.61万元,较上年增加0.61万元,原因为接待次数增加,接待人员增加。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对比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0.45万元,年初预算为14.17万元,差值为16.2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差值为0万元,原因为无因公出国境人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9.84万元,年初预算为9.5万元,差值为20.34万元,原因为本年度外出工作量加大,车辆出勤次数增多,车辆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0.61万元,年初预算为4.67万元,差值为-4.06万元,原因为本年度公务接待减少。

3.培训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培训费支出2.6万元,较上年增加1.8万元,原因为因工作需要,本年度业务培训增加。

4.会议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会议费支出3.12万元,较上年增加0.12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涉及项目 2个,共涉及资金206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5.11万元,较上年增加59.42万元,原因为本年度人员增加以及本年度对扶贫工作力度加大,所需工作经费支出增多。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6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延川县检察院转隶车辆一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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