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主要业务范围:
(一)单位机构设置
中共延川县纪检委位于延川县政府院内,现单位内设14个科室:办公室、宣传部、组织部、干部监督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纠风办、信访室、案管室、审理室、案件一室、案件二室、案件三室、案件四室、信息中心。派出机构7个:党群纪工委、行政纪工委、政法纪工委、农业纪工委、教育纪工委、卫生纪工委、经发纪工委。
二、单位主要职责: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负责组织、协调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以及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问题的工作。
(三)负责检查、处理全县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党纪和国家法律、法令的重要或复杂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检举、控告和申诉,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的合法权益。
(四)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性党风党纪、廉政勤政方面的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对党员干部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五)负责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表彰抓党风党纪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六)主管全县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国家政策和法律规定、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省、市、县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执行情况。
(七)负责调查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镇政府及其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作出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三、部门基本情况:
单位现有人数84人,其中行政编制65人,事业编制19人。退休6人。
四、2017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财政预算收80473百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80473百元。预算支出80473百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0625百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5190百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658百元。
五、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公务出国0百元。
2、公务用车维护费9.5百元。
3、公务接待13百元。
4、会议费 0百元。较上年预算无增减。
5、培训费0百元。较上年预算无增减。
延川县纪检委2017部门预算公开表格.xls